甲药品零售连锁企业,经营范围:化学药、第二类精神药品、中成药、中药饮片、生物制品。甲下辖若干连锁门店,该企业制定的体系文件规定实施统一采购配送、统一质量管理、统一财务管理、统一计算机系统、统一药学服务。
乙门店为甲的所属门店,且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,经营类别: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、乙类非处方药;经营范围:化学药、第二类精神药品、中成药、中药饮片。
丙药品零售企业(非连锁门店),经营类别: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、乙类非处方药;经营范围:化学药、中成药、中药饮片。
(1)甲拟新开设一家连锁门店,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,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对其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。
(2)2021年1月,甲开办一家连锁门店,同年2月该门店申请成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。
(3)2019年4月,丙从戊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一批中成药,该批药品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戊生产,丙持有戊提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与戊签订的委托生产销售协议。
(4)2020年8月,丙从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处购进一批生物制品。
上述行为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的有
(1)(2)
(2)(3)
(1)(3)
(2)(4)
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