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,女,63岁,BMI32.4kg/m²。有痛风、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病史,吸烟史20年。3个月前因血脂异常进行生活方式调整,未口服降脂药物。目前使用的药物包括赖诺普利、氨氯地平、二甲双胍、达格列净。查体:血压124/80mmHg、心率75次/分。实验室检查:TC4.81mmol/L,LDL-C2.92mmol/L,HDL-C1.67mmol/L,TG1.5mmol/L。
该患者使用辛伐他汀治疗3个月后,出现肌肉酸痛,实验室检查:肌酸激酶650U/L(女性正常值范围:40~200U/L)。关于该患者药物治疗方案调整的说法,正确的是()
停用辛伐他汀,当症状缓解且肌酸激酶恢复正常后,换用另一种他汀类药物
无需停药,继续原治疗方案,定期监测肌酸激酶
停用辛伐他汀,当症状缓解且肌酸激酶恢复正常后,改用非诺贝特
停用辛伐他汀,当症状缓解且肌酸激酶恢复正常后,继续使用辛伐他汀治疗
停用辛伐他汀,当症状缓解且肌酸激酶恢复正常后,改用烟酸类药物